关于举办“新锦华杯”第五届上海职工“百川之音”
新上海人歌曲演唱赛活动的通知
各系统、集团、街道(镇)、俱协各会员单位工会:
为庆祝建国59周年、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、长宁区“凝聚力工程”15周年,迎接上海市职工“五一”文化奖评选和参加“虹桥文化之秋”系列活动,进一步繁荣职工文化生活,鼓励广大职工用自己的艺术才华和追求讴歌和谐盛事,憧憬美好未来,共享文明成果,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、大繁荣。现决定举办“新锦华杯”第五届上海职工“百川之音”新上海人歌曲演唱比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 组办单位:主办:上海市职工文化体育协会 长宁区总工会
承办:长宁区工人文化宫 长宁区工会俱乐部工作协会
特别鸣谢:上海市新锦华商业有限公司
2. 比赛时间:2008年9月中下旬
3. 比赛地点:长宁区工人文化宫(分初赛、决赛二轮进行)
4. 演唱形式:独唱/重唱(含美声、民族、 通俗)
5. 比赛要求:每位/组参赛选手演唱内容健康的歌曲一首,时限4分钟。伴奏、服装自行解决。
6. 参赛对象:凡年满18周岁、工作或居住于本市的新上海人(含外籍人士)凭身份证或居住证均可报名。
专业艺术院团(校)的学生、教师、演员谢绝。
7. 评选奖励:本届歌赛将邀请上海市音乐家协会声乐专家5名组成评委会。美声、民族、 通俗三种唱法的比赛各设一等奖一名(2000元)、二等奖二名(各1200元)、三等奖三名(各600元),优秀演唱奖、优秀组织奖若干名,颁发证书及奖金。(如一种唱法报名参赛人数不超过30人的,比赛组委会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奖项设置。)
获奖者将优先选入长宁区“百川之音”艺术团、推荐参加上海市“茉莉花”职工艺术团和市“五一”文艺晚会演出。
8. 参赛报名:即日起至八月二十九日,每周一 ~ 周五上午8:30 ~ 11:30,下午13:00 ~ 17:00;周二晚18:00至21:00,报名地点:安西路45号419室;报名方式:个人、集体报名均可;报名费:20元人/组。联系人:程黎明、李蓉明、丁道荣,电话:61253125转845、846、847;E-mail:
cnwhg@yahoo.cn
上海市职工文化体育协会
长宁区总工会
长宁区工人文化宫
长宁区工会俱乐部工作协会
2008年7月15日
参 赛 报 名 表
编号:
姓 名 性 别 年 龄 出生地
身份证号 现工作单位
通讯方式 电话: 手机:
联系地址 邮 编
参 赛
曲 目 初 赛 曲 目 决 赛 曲 目
演唱形式 独唱 重唱 唱 法 美声 民族 通俗 伴奏形式
推荐单位 联系人 电话 填 表
日 期
备 注